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工程建设过程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建设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人们长期在工程项目建设实践中得出来的经验总结,不能任意颠倒,但可以合理交叉。
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
1、编制项目建议书。
2、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3、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4、办理土地使用审批于续。
5、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1、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
3、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4、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
5、办理征地、青苗补偿、拆迁安置等手续。
6、地勘。
7、报审市政配套方案。
三、设计阶段
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情况,设计过程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
(一)初步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
2、消防手续。
3、初步设计文本审查。
初步设计是设计的第一步,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动时,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施工图设计阶段
1、施工图设计。
2、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备案(消防、人防、节能)。
2、编制施工图预算。
初步设计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项目被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四、建设准备阶段
1、编制项目投资计划书,并按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
3、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
3、建设工程项目招标。
五、建设实施阶段
1、开工前准备。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要破好以下准备工作:
(1)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
(2)完成“四通一平”及修建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
(3)组织设备、材料订货,包括计划、组织、监督等管理工作以及材料、设备、运输等物质条件的准备;
(4)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
2、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于续。
3、办理施工许可证。
4、项目实施。
六、竣工验收阶段
1、竣工验收。
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竣工验收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和设备技术说明书、现场施工技术验收规范以及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文件等。
2、工程峻工备案。
七、后评价阶段
对一些重大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后进行评价。这主要是为了总结项目建设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教训,供以后项目决策借鉴。